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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国企信用管理体系,供应商不得有诉讼和被执行人记录

       近期,很对企业主、老板向北京立本信用反映:我公司跟国企合作多年,向央企、国企供给煤炭、工程、建材、消耗品以及各项服务,但是今年投标的时候、续签合同的时候,央企国企说国家启用了新的供应商管理信用体系,审核我公司信用无法通过,说是有诉讼记录、历史被执行人记录、历史限高记录和行政处罚记录。但这些记录都已经是历史了,仍然影响了我公司与央企国企的合作能不能有办法删除这些历史的司法诉讼记录和行政处罚呢?

       春江水暖鸭先知。立本信用根据今年4月份国资委的相关政策,早已嗅到加强供应商信用管理的苗头。

       2021年,中央企业采购总额超过13万亿元,辐射带动各类企业达到200余万家。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近日表示:

       (1)要深入做好央企国企供应商管理信用体系建设,2022年,将探索中央企业建立供应商“黑名单”共享制度,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联合惩戒打击力度。

       (2)要深入做好央企国企供应商管理信用体系建设严格供应商准入管理和资质审查,制定完善准入标准并严格实施,确保供应及时、采购产品质量可靠。

       (3)要实施央企国企供应商评级管理,结合历史交易记录、纪检监察、法院审理、行政处罚等公开信息,建立不良、低质、违规供应商的信用数据库和记录档案,确保永久留痕可追溯。(北京立本信用认为,这就是企业主和老板反应的突然遭遇供应商信用审查不通过的核心原因,因为央企国企的信用管理体系中包含了供应商的司法诉讼记录、行政处罚记录。)进而,6月1日,“全国企业采购交易供应商信用认证评价系统”在国资委官方网站正式上线,面向各类企业开展信用认证,重点服务企业供应商管理。

       企业经营几十年,没有打过官司的很少,没有被行政处罚过的也不多。即使企业不主动打官司,那也有可能遇到违约、主动起诉,也有可能被诉。但是把这些已经成为历史的记录。作为建立供应商信用体系的核心指标,那不太符合企业经营的一般规律。除非是当前诉讼或执行记录,除非是当前未解决的行政处罚和严重违法,那还说得过去。因此,央企、国企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应该继续完善,但其实,现在主要采集的是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等平台的数据,甚至大量的国企、银行用的是企查查、天眼查、爱企查、启信宝上的数据,这就导致了无法科学评估供应商的信用。

       企业老板很是苦恼,以至于大量的企业找到北京立本信用寻求信用修复,寻求删除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天眼查、爱企查、启信宝上的司法案件、裁判文书、被执行人记录、限高记录、行政处罚、欠税公告等等。只有删除这些已成历史的记录,才能通过国企的供应商的信用审核。目前,长江以北的省份的国企央企部署供应商信用管理体系更为迅速,来自河北、山西、陕西、内蒙、北京、天津、东北三省等的供应商咨询更多,很快将向全国普及。众多企业,解决了这些不良记录后,都获得了央企国企的供应商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