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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人寿董事长、创始人张延苓: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贡献者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金融产品和服务已融入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人人都是金融消费者。但金融消费不同于一般消费品,具有专业性、风险性和社会性等特点。如何保护好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所有金融机构的必修课。日前,新锐寿险企业爱心人寿启动了以「金融消保在身边,保障权益防风险」为主题的“315中国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教育宣传周”活动,并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当天发布了2023年爱心人寿消费者权益保护年报。爱心人寿创始人、董事长张延苓女士也代表爱心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对消费者权益相关问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爱心人寿董事长、创始人张延苓女士告诉记者,爱心人寿举办消费者权益教育宣传周活动并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年报,不仅是为了落实中国银行保险监督委员会要求,进一步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服务体验提升工作,不断践行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更是为了完善爱心人寿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化建设,通过官网及时对消费者相关信息进行披露,履行告知义务,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真正做到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深度落实,将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求做到实处。

       在张延苓女士的带领下,爱心人寿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公司治理、企业文化建设和经营发展战略,在“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的指导下,构建了覆盖售前、售中、售后的全业务流程的“全员消保”新格局。张延苓女士介绍说,为了确保消费者权益得到保障,爱心人寿还专门指定了相关部门,从消费者利益出发,在全公司内严格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年度审查工作,审查内容包括:产品条款、产品披露材料、三方协议、宣传文本、收费定价、产品设计、营销宣传行为,从而持续提升消费者在金融消费中的获得感、满足感、安全感。

       针对消费者各位关心的信息及财产安全权问题,张延苓女士也作出了解释,强调爱心人寿通过内外兼顾,全方位守护客户信息安全。

       具体来说,就是爱心人寿要对消费者个人信息收集及使用进行全流程管控,坚持合法、正当、必要、诚信原则;并对处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信息系统、官方移动客户端等进行改造升级,实现异常操作行为的有效监控和预防。此外,爱心人寿还要求全体从业人员签署客户信息保密协议,要求其不得超出自身职责和权限非法处理和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张延苓女士还带领全公司开展了“2023年度侵害个人信息权益乱象”专项自查工作,经审查公司未发生侵害消费者信息安全权事件。而针对消费者的投诉,爱心人寿则是派出专人响应,坚持“三到位一处理”的原则,建立了健全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确保消费者的合理诉求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坚定捍卫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张延苓女士认为,保险公司只有提升公司消保工作质效,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正当利益,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才能提振金融消费信心、维护金融安全稳定。在爱心人寿和张延苓女士的不懈努力下,爱心人寿荣获2023年度金融消保与服务创新优秀案例。未来,爱心人寿也将做好消保金融知识宣教的积极参与者和重要贡献者,继续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细致的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