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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人寿张延苓:用实际行动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推进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要求保险公司要规范普惠保险服务内容,改进服务质量,完善消费投诉处理机制和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此,爱心人寿创始人、董事长张延苓表示,爱心人寿始终将消费者权益保护放在首位,与同业人员共同塑造可信赖、能托付、有温度的保险业良好形象,共同筑牢消费者权益保护屏障。

       张延苓女士指出,保险业蕴含的“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理念,与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天然契合,因此,爱心人寿将主动承担起市场主体应尽的社会责任,充分发挥保险长期稳健的风险管理和保障功能,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张延苓女士告诉记者,自成立以来,爱心人寿持续响应国家加强金融服务工作的号召,坚持以普惠为导向,经过多年的努力,爱心人寿构建了“消保全员参与”的新格局,并建立了完善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

       比如,在消费者最关注的理赔服务上,爱心人寿充分运用保险科技驱动业务升级,将传统的保险业务变得更加便捷。《爱心人寿2023年度理赔服务年报》显示,2023年爱心人寿全系统客户智能在线办理赔案达96%,通过智能化的理赔系统和在线客服平台,让客户可以更加便捷地提交理赔申请和咨询问题,提升理赔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爱心人寿的理赔时效也进一步提升,最快赔付仅用了6秒,万元内小额赔付平均处理时效0.12天,获赔率高达99.50%,同比提升4%,让用户可以在更短的时间内用更便捷的方式完成理赔。

       此外,张延苓女士在公司内部大力倡导消费者权益保护理念,不断深化爱心人寿保险从业人员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上下一致落实“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积极构建“大消保”格局,展现了爱心人寿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坚定决心。同时,为给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全面的保障,张延苓女士和爱心人寿积极响应“保险五进入”(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商圈)的号召,走入社区、乡镇,与保险消费者、社会公众零距离、面对面地进行宣传推广,并开展了一系列别开生面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为广大消费者普及金融知识,并为他们解答对保险产品的疑问,切实提升了消费者的满意度。

       在张延苓女士的带领下,爱心人寿将用真诚守护每一份信任,用行动诠释保险的真谛,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品质,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可信赖、能托付、有温度的保险保障服务,让爱心人寿的消费者们在安全、优质的金融保险消费环境中尽享生活的幸福和美好。